問題詳情

87. 汽車底盤損壞,行駛時顯有危險而不即行停駛修復者,處汽車所有人:
(A)9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
(B)1,800元以上2,400 元以下
(C)1,800 元以上3,600 元以下
(D)1,800 元以上4,800 元以下 罰鍰,並扣留牌照,責令修復檢驗合格後發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2581
統計:A(18),B(35),C(336),D(27),E(0)

用户評論

歐采采】評論

道安第20條(汽車所有人之處罰~設備損壞之未修復)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行駛時顯有危險而不即行停駛修復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扣留其牌照,責令修復檢驗合格後發還之。檢驗不合格,經確認不堪使用者,責令報廢。

張粉粉】評論

汽車底盤(壞掉)-(爆掉)一爆就散囉1  8     3  6

bobo】評論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0 條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行駛時顯有危險而不即行停駛修復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扣留其牌照,責令修復檢驗合格後發還之。檢驗不合格,經確認不堪使用者,責令報廢。一爆就散囉1  8     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