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甲向乙買車,雙方訂立買賣契約,約定乙先將該車交付予甲占有,價金分十期給付,於支付至第五期時該車所有權始歸屬於甲。此係:
(A)買賣契約附停止條件
(B)買賣契約附始期
(C)動產所有權移轉行為附停止條件
(D)動產所有權移轉行為附始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1),D(1),E(0)

用户評論

曾凱琳】評論

條件一、停止條件:民法第99條第1項規定: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意即法律行為尚未生效,於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效力。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如果妳這次考試有進步,我就贈與一台手機給妳。贈與的法律行為尚未生效,要等到女兒考試進步了(這就是停止條件成就),贈與才會生效。二、解除條件:民法第99條第2項規定: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意即法律行為已生效,但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我贈與一台手機給你,但如果這次考試退步,手機就要還我。贈與的法律行為已經生效,女兒已經拿到手機,但如果考試退步了(這就是解除條件成就),贈與失其效力,女兒即必須將手機返...

Nicole Chou】評論

附停止條件於條件成就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