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根據修正「特殊教育法」(民86),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的是:
(A)資優教育
(B)身心障礙教育
(C)兩者並重
(D)視情況而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8535
統計:A(5),B(2015),C(187),D(15),E(0)

用户評論

Julia Chiu】評論

特殊教育法  (98 年 11 月 18 日 )第 9 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曾義祥】評論

資優教育最可憐...

邱彥龍】評論

資優教育經費不是特教經費的10%嗎?

俊凱】評論

三樓的寫錯了~是中央4.5%地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