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芝】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4.5條提起「撤銷訴訟」或「課予義務訴訟」,原則上必須先經過訴願程序,才可向行政法院起訴,這就是一般所稱的「訴願前置主義」。
【lavenderbbb】評論
交通裁決事件不需訴願,直接提起撤銷訴訟所以A不能選。有例外⋯⋯
【賴為智】評論
撤銷訴願決定之訴 ... 不就是要撤銷訴願的決定嗎???表示已經經過訴願了 好奇怪@@!!
【Wel Zhi Lai】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