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Max Lin Wi】評論
非訟事件法第一O一條:民法有關夫妻財產之契約之登記,由夫妻住所地之法院管轄;不能在住所地為登記或其主要財產在居所地者,得由居所地之法院管轄。不能依前項規定定管轄之法院者,由司法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前二項登記事務,由地方法院登記處辦理之。
【車禍處理達人】評論
C約定時不需登記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民法第1008條Ⅰ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Ⅱ前項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不影響依其他法律所為財產權登記之效力。Ⅲ【第一項之登記,另以法律定之】。非訟事件法第107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由【司法院】定之。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條本規則依非訟事件法第107條之規定訂定之。第32條【法院登記處】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所備置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簽名式或印鑑簿如附式四,由地方法院自行印製使用,簿面及上下頁連綴騎縫處均蓋騎縫章。
【yoyo】評論
(A)第 1000 條
【祝念祖】評論
民法第1008條Ⅰ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Ⅱ前項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不影響依其他法律所為財產權登記之效力。Ⅲ【第一項之登記,另以法律定之】。非訟事件法第107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由【司法院】定之。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條本規則依非訟事件法第107條之規定訂定之。第32條【法院登記處】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所備置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簽名式或印鑑簿如附式四,由地方法院自行印製使用,簿面及上下頁連綴騎縫處均蓋騎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