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鴉片】日治時期稱又稱鴉片為阿片。1895年中日兩國簽署馬關條約時,伊籐博文即在場表示「我國日後領臺,必禁鴉片」、「如我日本嚴令禁絕鴉片進口,臺灣當能無一人吸煙」。唯實際接收後考量吸食人口眾多,將原先「嚴禁」政策放緩為「漸禁」。1897年1月21日台灣鴉片令公佈,總督府採用了鴉片專賣與發行鴉片證的漸進根除方式。在禁止民間販售與控制人數的雙重措施下,根據1900年的的調查,有169,064名鴉片煙癮患者(佔總人口6.3%),1921年,則減少為45832人(1.3%)[52],也確實限制了鴉片的毒害。不過,與完全禁絕的世界潮流產生一段落差。此種減少,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來自於原先准許吸食鴉片的人口自然死亡的緣故,而非總督府方面的努力。以致...
【艾游】評論
問:有全民率公這種活動嗎 google沒看到
【Winnie Wang】評論
日本殖民統治之初,纏足、辮髮及吸食鴉片,被總督府看作是臺灣社會三大陋習。然而,總督府採漸禁政策,對於纏足和辮髮則透過學校教育或報章雜誌的宣導,鼓勵臺人放足斷髮。 一九零零年,黃玉階首先倡組「臺北天然足會」。其後,各地有識之士紛紛成立「解纏會」、「斷髮會」或「風俗改良會」,以身作則,鼓吹放足斷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