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rpion】評論
www.ceec.edu.tw/CeecIntro/CeecProfile.htm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f46791957】評論
憲法第86條 :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一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至於選項(D)大學入學考試,屬於行政院的教育部職掌的高等教育範圍,目前受權交由「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