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Ya Huei】評論
四、教師助理員: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具中度以上障礙 程度或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每十 五人置專任人員一人,未滿十五人者,置部分工時人 員。五、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經鑑輔會鑑定,具重度以上障礙 程度或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置部 分工時人員。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702&KeyWordHL=
【陳莉津】評論
甲、從幼兒園到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每班設置導師二人→幼、小中*2、高中*3乙、集中式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每班設置導師一人 丙、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每班得設置導師一人 丁、具重度以上障礙程度且有學習上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每十五人設置一位教師助理員 →中度
【Kai】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5 條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如下:一、教師:(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園及國民小學:每班置教師二人。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二)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 1.國民小學:每班置教師二人。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二、導師:(一)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每班置導師二人,由教師兼任。 2.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二)集中式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三)分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