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nWen】評論
10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有那些管道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有那些管道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有那些管道? A:1.入學管道共有三種:(1) 適性輔導安置(含餘額安置)。(2) 免試入學。(3) 特色招生。2.學生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得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並保留其適性輔導安置名額,但經由其他管道錄取者,僅能選擇一項錄取結果報到;若其他管道未錄取或未報到時,得回歸原適性輔導安置結果。3.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十二年就學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依志願參加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均未獲錄取者,得申請餘額安置。Q3:10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改採不分障礙類別安置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改採不分障礙類別安置 學年度身心障...
【mouse v】評論
Q3:10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採不分障礙類別安置,用意為何?A3:1.為落實適性安置目標及符應往年十二年就學安置檢討建議,安置調整為學校各科別,不再由各校特教推行委員會於入學報到後安置,更可減少未符合就讀科別,須另輔導安置之問題。2.鑑於往年依照不同障礙類別開缺,對技術型高中之職業類各科別所提供之身心障礙學生外加每班兩名,名額非常有限又有多種障礙類別須同時安置,雖可事先調查規劃,但熱門科別仍有競爭排擠,採彈性名額作適性比序安置,整體而言對各障礙類別應較有利,且不會有調查開缺與安置結果不一致之困擾問題。3.往年部分高級中等學校開缺時,技術性迴避某幾類障礙或集中開某幾類之缺額,造成某些學校無該障礙...
【mouse v】評論
(D)Q9:學生循「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學生如何進行志願選填?A9:1.學生依序至多選填三個志願群,且第1~3志願需為同一群,第4志願起得由其所選擇之三群中選填校科。2.在第1~3志願選填時,若學生所選之第一志願群其校科總數未達3個,則可選填第二志願群之校科或不足額選填。3.學生選填之志願數至少需達10個校科,至多為30個校科。4.若學生選填之三志願群其校科總數未達10個,得依序將三志願群中所有校科選填完畢後,加選第四個志願群或不足額選填。5.若因選填志願數不足致無法順利安置者,由分區主辦學校安置委員進行晤談作業後完成安置。
【周妤苹】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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