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依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工作之招募或轉換雇主許可,應繳納審查費每件新臺幣多少元?
(A)100元
(B)200元
(C)500元
(D)1,0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 第 2 條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各項許可,應依下列標準繳納審查費:一、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工作之聘僱、展延聘僱許可及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之工作許可,每件新臺幣五百元。二、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招募、轉換雇主(或工作)許可,每件新臺幣二百元。三、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入國簽證、聘僱、展延聘僱、遞補許可、延長招募許可引進期限、變更工作場所、變更被看護者、變更或新增受照顧人,每件新臺幣一百元。四、本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各款之外國人申請聘僱許可,每件新臺幣一百元。五、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工作之聘僱、展延聘僱許可,每件新臺幣一百元。申請補發前項許可者,每件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