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評論
第 11 條
【CW Hsieh】評論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實驗辦法 已於103.12.31廢止
【阿部6653】評論
綜合高級中學實施要點 ( 民國 101 年 02 月 04 日 修正 )五、師資(一)利用現有教師資源,透過校內或校外第二專長進修活動,加強教師在職進修與知能發展,調整其任教科目。(二)因課程需要而另聘師資確有困難者,該科目之任教教師每週兼課及代課總時數得酌予放寬,但不得超過九小時。(三)為應教學實際需要,各校得依本部有關規定與他校合聘教師,該教師在他校授課之時數得與本校授課時數合併計算,或聘任他校專任教師擔任兼代課教師,該兼代課教師支援他校教學准以公假辦理;其校內外兼代課總時數合計不得超過九小時。
【CW Hsieh(已上岸)】評論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實驗辦法 已於103.12.31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