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 有關著作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法官於職務上撰寫之判決,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B) 表演人對既有著作之表演,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C) 依著作權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
(D) 著作人於完成著作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著作權,經核准審定始能取得著作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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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HR】評論

A:法官的判決,沒有著作權標的,例如憲法、法律、命令等著作權法第 9 條第2項: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B:對於該表演,仍有著作保護著作權法第 7-1 條第1項:表演人對既有著作或民俗創作之表演,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D:完成時即取得,不用申請,商標、專利才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