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設 A 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股東大會在下月召開。股東甲、乙、丙、丁四人分別持有 A 公司不到百分之一股份,但四人合計又持有超過百分之一股份。戊則持有 A公司百分之一無表決權股份。今甲、乙、丙、丁四人共同以書面向 A 公司股東常會提案,提案內容為:「本公司在本年股東常會結束後二個月內,應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全部董事、監察人」;戊則提案:「本公司每年應捐款慈善活動最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善盡公司社會責任」。問 A 公司董事會得否將前述二提案,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內?其理由為何?(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5123
統計:A(4496),B(129),C(270),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Shin-Yao Huan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法令有規定車輛要定檢,故屬於行政行為。 監理站(行政單位)委託民間執行行政行為所以是行政契約。

【用戶】張工藤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可是我記得有一題…是鄉公所與建商有發生公款問題@@那題答案是要走「民事訴訟」………???

【用戶】廉貞天府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TO:3樓大大政府與人民有關「錢」的問題「錢」通常都跟民法有關,所以要走民事訴訟如果是政府與人民有公法上的糾紛才會是走行政訴訟(先訴願、後行政訴訟)有錯煩請大大們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