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eze Tony】評論
消保法 第43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劉品君】評論
特種買賣退貨是7日內
【Zack Fang】評論
鑑賞期 - 7天;申訴處理期限 - ( 7x2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