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7條 (法院之劃分與變更)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管轄區域之劃分或變更,由司法院定之。
【birthday74073】評論
各級法院及分院與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之處務規程,分別由司法院與法務部定之。各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應適用之類別及其變更,由行政院定之。累的給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