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某些小型的社團法人是由一群熱心公益的親朋好友所組成,其理事長可能不熟悉法規,以致在人事運作上違反規定,請問下列那一項做法才是正確的?
(A)總幹事之任命,由理事長聘任自己的子女擔任
(B)總幹事之任命,由理事長從理事當中挑選一位熱心公益者兼任
(C)工作人員之聘僱,由理事長直接決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D)工作人員之解聘,由理事長提理事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9978
統計:A(7),B(70),C(75),D(742),E(0)

用户評論

林素梅】評論

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  7  條  工作人員之解聘僱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備查。第 4  條  社會團體聘僱工作人員,應由理事長依前項資格條件遴選,提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第六條   社會團體不得聘僱現任理事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專任工作人員。但於該理事長接任前已聘僱者,不在此限。第五條   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

nana870828】評論

求解,感謝!

Hugo Lightman】評論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