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cosmic63】評論
郵政法 第28條:主管機關得派員或會同警察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違反本法之場所實施檢查,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該場所之所有人、負責人、居住人、看守人、使用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Ling Pei Yang】評論
郵政法:警察機關郵政儲金匯兌: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