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有關郵件之投遞,下列何者正確?①原則應按郵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 ②掛號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應由二人共同簽收領取 ③無法投遞之郵件,逕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 ④郵件經招領揭示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A)①③④
(B)①④
(C)①③
(D)①②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5988
統計:A(973),B(2514),C(192),D(40),E(0)

用户評論

【用戶】tailensu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二十二條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  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用戶】Songtriplets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2.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3.無法投遞之郵件,應退還寄件人。

【用戶】吳小霖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 22 條

【用戶】tailensu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二十二條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  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用戶】Songtripl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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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2.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3.無法投遞之郵件,應退還寄件人。

【用戶】吳小霖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 22 條

【用戶】tailensu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二十二條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  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用戶】Songtripl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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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2.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3.無法投遞之郵件,應退還寄件人。

【用戶】吳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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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郵政法第 2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