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本票未載到期日者,其效力如何?
(A)該本票無效 
(B)發票日為到期日 
(C)視為見票即付 
(D)發票日後六個月為到期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0152
統計:A(17),B(37),C(516),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097 土銀 票據法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票據法第120條第2項,屬票據相對必要記載事項

u123456789832】評論

本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一、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二、一定之金額。三、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四、無條件擔任支付。五、發票地。六、發票年、月、日。七、付款地。八、到期日。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