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行政程序法第 7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比例原則之內涵?
(A)採取方法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B)手段與目的具有正當合理關聯
(C)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應選擇對人民權益影響最少者
(D)採取方法所生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4
統計:A(36),B(44),C(4),D(11),E(0)

用户評論

小法(已上榜)】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7 條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