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據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怠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A)怠金是對於公法上可代替的行為義務不履行的行政強制執行手段
(B)對於已科處之怠金逾期未繳納者,應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C)基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怠金不得與罰鍰併科
(D)科處怠金後人民仍不履行其公法上義務者,行政機關原則上無須再次告誡,得逕為連續科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6076
統計:A(204),B(1644),C(112),D(186),E(0)

用户評論

winds】評論

(C)行政執行罰:期待未來義務的履行 怠金     行政秩序罰:針對過去義務違反 罰鍰

937 Joy】評論

下列關於怠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對已科處之怠金,逾期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B)經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 (C)連續處以怠金,仍應經告誡程序 (D)依一行為不兩罰原則,怠金不得與罰鍰併科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0 年 - 100年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7190答案:D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42024550&dostatus=&noslave=1&exp=1056#ixzz5ia1bZA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