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民國 107 年中國大陸修改憲法,有關國家主席與副主席之任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B)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C)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三屆
(D)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必要時得增加一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27778
統計:A(19),B(9),C(1),D(7),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