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家對國民徵稅之行為,係對國民財產權之干預
(B)稅法之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依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公平原則為之
(C)課稅原因事實之有無及有關證據之證明力如何,亦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範圍
(D)稅捐係人民之負擔,基於負擔平等原則,稅捐之徵收合乎稅捐公平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2),B(1),C(8),D(3),E(0)

用户評論

凡安】評論

釋字第217號解釋文: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係指人民僅依法律所定之納稅主體、稅目、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項而負納稅之義務。至於課稅原因事實之有無及有關證據之證明力如何,乃屬事實認定問題,不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範圍。

derek801204】評論

財政部就抵押債權人利息所得認定方法之函釋違憲?

Diu】評論

課稅原因事實之有無及有關證據之證明力如何,乃屬事實認定問題,不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