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下列有關地上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有支付地租之訂定者,其地上權人拋棄權利時,應於一年前通知土地所有人,或支付未到支付期之一年分地租
(B)地上權人,因不可抗力,妨礙其土地之使用,得請求免除或減少租金
(C)地上權人,不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者,不在此限
(D)地上權因工作物或竹木之滅失而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27835
統計:A(256),B(59),C(97),D(28),E(0)

用户評論

hubert0101】評論

民法第835條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三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拋棄權利時,應於一年前通知土地所有人,或支付未到期之一年分地租。   因不可歸責於地上權人之事由,致土地不能達原來使用之目的時,地上權人於支付前二項地租二分之一後,得拋棄其權利;其因可歸責於土地所有人之事由,致土地不能達原來使用之目的時,地上權人亦得拋棄其權利,並免支付地租。

Dabby】評論

民法837條 地上權人,縱因不可抗力,妨礙其土地之使用,不得請求免除或減少租金。民法838條 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D)民法841地上權不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滅失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