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有關人民義務的敘述,何者不正確?
(A)不履行法律上的義務要負起法律責任
(B)逃避兵役者要負刑事責任
(C)未繳納稅款者會受到罰金的處分
(D)父母未將兒童送入學校接受國民教育,將會被科處罰款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133
統計:A(129),B(205),C(3343),D(33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罰緩與罰金之區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刑法--主刑

用户評論

Pei-shan Siao】評論

罰金和罰鍰的區別1.法律用語:前者是屬於刑法;後者為行政法,違反義務的金錢罰 (如社會秩序維護法)2.宣判:前者由法官宣判;後者由行政機關

Marcus Sun】評論

D是錯在科處兩字併用,樓上有人說行政罰,沒錯那就應該是處新臺幣OO元罰鍰,又大家一定聽過一句話刑法上"易科罰金"。所以既然是行政罰那不該有科字。

賴佳伶】評論

名  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8 月 08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法 100.11.30修正之第 25、26、90 條條文自公布三年後施行。法規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第 49 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

松岡洋子】評論

又是沒多想就給它按下去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