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下列何者非屬於人員接觸之電氣性危害的原因?
(A)接觸到常態下帶電體
(B)接觸到絕緣破壞之導電體
(C)接近在高電壓電線範圍內
(D)接觸到24伏特電壓。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電壓的影響一般認為,對人類而言,100至250伏特的交流電最容易致命。因為人身上的電阻使較低的電壓無法產生足夠的電流,而較高的電壓則使肌肉收縮的程度足以把觸電者反彈出來(然而觸電者仍會被燒傷)。目前普遍認為生活中的安全電壓是不高於36伏特,人體在正常情況下直接接觸不超過該值的電壓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而公認的安全特低電壓是24伏特(即工作電壓高於24V的家用電器應具有完善的絕緣保護機制),對人體絕對安全的電壓是不高於12伏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