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關於民事訴訟類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分割共有物之訴為形成之訴
(B)確認袋地通行權不存在之訴為確認之訴
(C)依民法第 74 條聲請法院撤銷法律行為之訴為形成之訴
(D)依民法第 244 條聲請法院撤銷債務人之行為,為給付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7778
統計:A(6),B(13),C(28),D(266),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民法第二編債 第244條 (債權人撤銷權)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Sue Jheng】評論

本題 D選項為形成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