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關於訴之撤回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原告於第一審法院為終局判決前撤回起訴後,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起訴
(B)原告於第二審撤回起訴後,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起訴
(C)為充分保障原告之處分權,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後,原告無須得被告之同意即可撤回訴訟
(D)本訴撤回後,反訴之撤回須經原告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0247
統計:A(48),B(201),C(5),D(9),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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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459條 (上訴之撤回)上訴人於終局判決前,得將上訴撤回。但被上訴人已為附帶上訴者,應得其同意。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其中一人或數人於提起上訴後撤回上訴時,法院應即通知視為已提起上訴之共同訴訟人,命其於十日內表示是否撤回,逾期未為表示者,視為亦撤回上訴。撤回上訴者,喪失其上訴權。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於撤回上訴準用之。

elma0316】評論

(A)原告於第一審法院為終局判決前撤回起訴後,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起訴 (B)原告於第二審撤回起訴後,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起訴 (C)為充分保障原告之處分權,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後,原告無須得被告之同意即可撤回訴訟 (D)本訴撤回後,反訴之撤回無須經原告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