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已上岸特教教師雙榜啦】評論
第二條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應將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列為中輟生,加強追蹤輔導,積極查尋,並填具通報單通報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及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前項未請假學生包括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或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之學生。
【107正取二謝謝阿!!就】評論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一、未入學學生:指新生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就學。二、中途輟學學生(以下簡稱中輟生):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一)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二)轉學生因不明原因,自轉出之日起三日內未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 續。三、復學:指未入學學生或中輟生返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