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昱仁】評論
一、委任 行政程序法第15條: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之。前二項情形,應將委任或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1、意義:上級機關依法規將一部分權限交給下級機關執行2、只存在於"有隸屬關係"之機關3、權限發生移轉 (1) 經費由受委任機關負擔 (2)行政責任由受委任機關負擔 訴願法第八條訴願法第八條: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二、委辦 1、...
【任雲飛】評論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10801229
【夜貓】評論
沒有隸屬關係: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