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兒】評論
【解釋字號】院解字第3230號【解釋日期】35.09.17遺產稅徵收機關,非民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之利害關係人,不得為死亡宣告之聲請。【相關法規】民法8民法 第8條(死亡宣告)7→3→1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