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翔澤】評論
源自:http://tw.myblog.yahoo.com/motionsteady-magma/article?mid=23608
【李明潔】評論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二條: 國家安全局隸屬於國家安全會議,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及特種勤務之策劃與執行;並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電訊發展室、憲兵司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所主管之有關國家安全情報事項,負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