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有關民法第 250 條規定之違約金類型有「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與「懲罰性違約金」兩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倘若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惟債權人所受實際損害遠低於約定之額度時,債權人即不得請求此一違約金金額
(B)「懲罰性違約金」,只要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時,即便債權人未因此而受損害,債權人仍得請求此一違約金金額
(C)「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導致債權人受損害時,債權人除此一違約金外,亦得請求其他損害賠償金額
(D)「懲罰性違約金」,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導致債權人受損害時,債權人除此一違約金外,不得請求其他損害賠償金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5402
統計:A(17),B(259),C(114),D(45),E(0)

用户評論

【用戶】Eva W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250 條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用戶】Eva W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250 條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