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 Shih】評論
間接法源是指須經過國家承認始能發生效力者主要指不成文法,又稱為不成文法法源ex:習慣法,法理,判例,學說,外國法,解釋等條約為直接法源
【咕】評論
個人白話見解的間接法源,大概意思就是 按照民族社會習慣或是法律理論或是學界學說上來當作判斷標準 (不成文法)直接法源:即指由特定機關依特定程序所制定,具備法條形式,直接組成法律的資料,發生法律效力者,又稱「成文法法源」。例如憲法這種明文規定的成文法
【火斑喵(撰寫精闢詳解+朝目】評論
回1F▲【重點筆記整理】▲「法源」一詞,若依據『形式』分: 1. 成文法法源 ( 有法條形式 ) 2. 不成文法法源 ( 無法條形式 ) 若依據『效力』分: 1. 直接法源 ( 可以直接發生法律效力者) 2. 間接法源 ( "無法" 直接發生法律效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