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章之規定,幼兒園必須向家長提供之資訊為: 甲、教保服務人員之學經歷與證照乙、幼兒園評鑑報告及結果 丙、幼兒園收退費相關規定 丁、特殊幼兒之身心健康狀況資料 戊、許可設立之幼兒園名冊
(A)曱乙丙戊
(B)甲丙丁戊
(C)甲乙丙丁
(D)乙丙丁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8295
統計:A(502),B(58),C(44),D(41),E(0)

用户評論

張佳家】評論

第 35 條父母或監護人及各級學生家長團體得請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下列資訊,該主管機關不得拒絕:一、教保服務政策。二、教保服務品質監督之機制及作法。三、許可設立之幼兒園名冊。四、幼兒園收退費之相關規定。五、幼兒園評鑑報告及結果。第 36 條幼兒園應公開下列資訊:一、教保目標及內容。二、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人員之學(經)歷、證照。三、衛生、安全及緊急事件處理措施。

tenhome.tw】評論

嚴格說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 下列資訊,該主管機關不得拒絕: 一、教保服務政策。 二、教保服務品質監督之機制及作法。 三、許可設立之幼兒園名冊。 四、幼兒園收退費之相關規定。 五、幼兒園評鑑報告及結果。所以答案只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