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Chen】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 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yazhivogue】評論
行政院加註意見,立法院審議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概算:在預算之前所以叫概算。 交給行政院後變成預算=預算再給立法院來審議。 看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 是這意思。這題目出的不好,因為立法院審的是預算,不是概算…。雖然看題目可以知道出題者想考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