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nie】評論
回樓上從刑只有一個 褫奪公權 刑法第36 條 (105 七月一日實施, 所以考試時為七月一日起, 適用新法條)沒收 追徵 規範專章 第五章之一 不是刑罰, 是"法律效果"
【強】評論
謝謝~那麼保安處分算是主刑嗎?還是說他不算是刑,只是一種處分?
【Wilson Wang】評論
只有C吧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