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評論
大選區制→ 一個選區選舉超過一個的當選人我國目前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就是大選區制小選區制→ 一個選區只選舉一個當選人新制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區域選舉就是小選區制縣市長選舉也是小選區制大小選區在政治學上並不是以選區的大小來劃分而是以該選區能當選的人數來劃分
【Sam~】評論
請問一下 比例代表制 是用在 全國不分區 嗎?
【盧妍蓁】評論
沒錯喔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1~2項:第1項本文: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 第2項本文: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比例代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