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至德】評論
第 4 條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其實選B也沒什麼問題,只是答案給A。
【Yen Chang Hwe】評論
選(B)+1
【上榜黃】評論
【11. 96北市國中】34. 台北市所推動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政策,乃是為了保障學生的學習權,最主要是彰顯教育政策的那一種價值? (A)均等 (B)卓越 (C)選擇 (D)效率。【解】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可知選擇的重要性,故選C。(C)【16. 96北縣4校國中】87. 依國民教育法第4條之規定,學生在家教育屬於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其立法精神主要在保障:(A)學生學習權 (B)家長選擇權 (C)教師專業權 (D)教育行政機關決策權。【解】「保障學生學習權」、「彰顯教育政策的選擇價值」。(A)
【王怡萍】評論
我想,B錯誤的地方應該是少了"教育"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