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賴文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前者--自治條列 後者--法律(1)通過機關不同,前者機關為地方立法機關;後者為立法院。(2)公布者不同,前者為各該行政機關公布;後者為總統。(3)範圍不同,前者係僅在各自治區域內而後者則為全國。(4)效力不同,前者僅就具體事項有效力而後者之效力大於前者,換言之,前者不能牴觸後者,否則無效。(5)事項不同,前者在後者授權下方得訂定處罰人民之條例否則無效,
【用戶】南霸天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自治條例: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各該行政機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