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人民權利若受損害時,可透過公部門所設的請願、訴願、訴訟等制度,進行相關的權利救濟。下列敘述中,何者符合我國現行法規中有關三者的內涵?
(A)請願可被歸納為參政權的一種
(B)訴願須以不當行政處分為前提
(C)訴訟的主要負責機關為監察院
(D)三者皆隸屬於行政救濟的一種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0358
統計:A(86),B(787),C(22),D(279),E(0)

用户評論

雨喵】評論

(A)請願可被歸納為參政權的一種  =受益權(B)訴願須以不當行政處分為前提 (C)訴訟的主要負責機關為監察院  =司法院(D)三者皆隸屬於行政救濟的一種  =訴願、訴訟●(1)向政府陳述意見→陳請;行政受益權→請願、訴願;司法受益權→訴訟。(2)司法上的受益權:人民的權利自由,遭受不法侵害時,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給予公正裁判的機會。依我國現行司法組織及制度,司法上的受益權,可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及選舉罷免訴訟,分別由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及行政法院管轄裁判之。(3)行政救濟(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行政法院組織法、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