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2條 (適用人員)本條例適用範圍,指下列有給之人員:一、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及特任、特派之人員。二、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三、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四、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本條例修正施行前,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任命之人員,其退職、撫卹事項仍依修正施行前規定辦理。
【吳安】評論
A民選首長B政務官(不確定 因為又有分學說上 跟 法律上 但絕對不能算是事務官)C政務官(中央行政一級機關秘書長)D事務官(中央一級機關二級單位主管 依任用法任用)
【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評論
公務人員身分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由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現職人員取得公務人員身分。其構成要件為:一、須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二、須依法任用;三、須經銓敘審定合格;四、須為現職人員。公務人員身分(考試院圖書資訊 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