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不動產經紀人資格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應具備 1 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始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
(B)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 3 年,期滿時,經紀人應檢附其於 3 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團體完成專業訓練 30 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換證
(C)經紀人辦理換發證書時,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 3 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向原核發機關申請之
(D)經紀業不得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違反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4902
統計:A(231),B(13),C(10),D(27),E(0)

用户評論

【用戶】芋頭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D 6-30萬

【用戶】簡延丞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管理條例 第14條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應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始得向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前項經紀營業員經驗,依下列情形之一認定:一、取得經紀營業員資格並附有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者。二、本條例施行前已實際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有所得扣繳資料證明者。有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第七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經紀人員。已充任者,應撤銷或廢止其證書或證明。---A管理條例 第15條前條第一項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時,經紀人應檢附其於四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團體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辦理換證。前項機構、團體應具備之資格...

【用戶】Jenn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C)解答: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 經紀人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換發證書時,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原核發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二、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三、原核發之經紀人證書。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經審查合於規定者,應即換發證書;不合規定者,應通知其於十五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並退還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文件。  換發之證書,其有效期限自原證書有效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四年。  換發證書,得以於原證書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方式為之。

【用戶】芋頭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D 6-30萬

【用戶】簡延丞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管理條例 第14條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應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始得向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前項經紀營業員經驗,依下列情形之一認定:一、取得經紀營業員資格並附有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者。二、本條例施行前已實際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有所得扣繳資料證明者。有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第七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經紀人員。已充任者,應撤銷或廢止其證書或證明。---A管理條例 第15條前條第一項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時,經紀人應檢附其於四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團體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辦理換證。前項機構、團體應具備之資格...

【用戶】Jenn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C)解答: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 經紀人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換發證書時,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原核發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二、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三、原核發之經紀人證書。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經審查合於規定者,應即換發證書;不合規定者,應通知其於十五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並退還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文件。  換發之證書,其有效期限自原證書有效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四年。  換發證書,得以於原證書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