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項並非其所定義「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情形之一?
(A)銷售貨物之交付須移運者,其目的地在中華民國境內
(B)銷售貨物之交付無須移運者,其所在地在中華民國境內
(C)國際運輸事業自中華民國境內載運客、貨出境者
(D)外國保險業自中華民國境內保險業承保再保險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1),B(0),C(0),D(0),E(0)

用户評論

Prudence Chen】評論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係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一、銷售貨物之交付須移運者,其起運地在中華民國境內。二、銷售貨物之交付無須移運者,其所在地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係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一、銷售之勞務係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或使用者。二、國際運輸事業自中華民國境內載運客、貨出境者。三、外國保險業自中華民國境內保險業承保再保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