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甲殺死乙後逃亡國外,其追訴權期間為多少年?
(A)十年
(B)二十年
(C)三十年
(D)四十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28571
統計:A(0),B(3),C(3),D(1),E(0)

用户評論

【用戶】Melia Li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80條 追訴權時效摩友口訣:伊餵吾,衣衫食,衫濕愛妳,石上想妳(參考以下條文倒著背:四,1未5    三, 1,3,10    二,3,10,20    一, 10上30)刑法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用戶】tasnotc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 84 條(行刑權時效)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40年。二、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30年。三、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15年。四、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專科沒收者,7年。前項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自保安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

【用戶】Melia Li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80條 追訴權時效摩友口訣:伊餵吾,衣衫食,衫濕愛妳,石上想妳(參考以下條文倒著背:四,1未5    三, 1,3,10    二,3,10,20    一, 10上30)刑法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用戶】tasnotc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 84 條(行刑權時效)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40年。二、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30年。三、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15年。四、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專科沒收者,7年。前項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自保安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