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udence Chen】評論
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適用稅率 個人房地持有情形適用稅率居住者持有期間1年以内45%持有期間2年以內超過1年35%持有期間10年以內超過2年20%持有期間超過10年15%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6年,交易前6年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且6年內以一次為限)1.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2.超過400萬元部分:10%非居住者 1年以内45%超過1年35%
【ckvhome】評論
個人依前二項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按下列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一、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一)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一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四十五。(參考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