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按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持有期間一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
(A)按 45%稅率分離課稅
(B)按 35%稅率分離課稅
(C)房屋按 45%分離課稅,土地免稅
(D)土地按 45%分離課稅,房屋免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2),B(0),C(1),D(0),E(0)

用户評論

Prudence Chen】評論

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適用稅率 個人房地持有情形適用稅率居住者持有期間1年以内45%持有期間2年以內超過1年35%持有期間10年以內超過2年20%持有期間超過10年15%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6年,交易前6年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且6年內以一次為限)1.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2.超過400萬元部分:10%非居住者 1年以内45%超過1年35%

ckvhome】評論

個人依前二項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按下列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一、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一)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一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四十五。(參考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