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多久時間後,再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1),B(0),C(1),D(1),E(0)

用户評論

【用戶】國國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