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ce Yo Yo】評論
法律保留之態樣(1) 全面保留:法律未規定者,就沒有相關行政行為。對於行政機關的限制最大,自由最小。(2) 干預保留:只有在涉及侵害人民權利時,才有法律保留。在法律優位的限度內,行政行為享有相當自由。(3) 重要性理論:若涉及原則性問題,或者對公共利益關聯越大、基本全侵害越大者,為了防止行政行為出於恣意,應予法律保留。
【Tong】評論
不採...
【卓萱】評論
國會保留等於立法保留!
【zTH】評論
細節性技術性就不用法律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