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公務員遭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之處分,經復審程序遭駁回,應提起何種類型的行政訴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一般給付訴訟
(D)確認公務員關係存在之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4565
統計:A(7104),B(516),C(81),D(61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訴訟種類整理、行政程序的重開、國賠雙軌制度

用户評論

長谷部】評論

就是要撤銷免職的處分啊,而且若可以提起撤銷訴訟的話就不能先提確認法律關係訴訟(行訴法第6條第4項)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要打撤銷訴訟,把免職處分幹掉!陳治宇老師都這樣說XD

derek801204】評論

駁回 不是課予義務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