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30為題組題(97指考預試)《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規定:「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在一場討論會上, 許多人對此規定提出質疑。
【題組】 29. 民眾甲認為:「網路上散佈性交易之訊息固然不好, 但刑法內普通傷害罪之處罰最重也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條文卻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得併科罰金, 難道這種行為比使用暴力打傷人還嚴重? 」請問甲的質疑主要依據下列何種原則?
(A)比例原則
(B)平等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94118
統計:A(27),B(2),C(0),D(1),E(0)